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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规定医生如吃回扣医院摘牌整改
卫生厅出台措施缓解看病难看病贵
4月20日起,四川省医院若查出私设“小金库”或吃药品回扣的行为,不但医务人员会被吊销“本本”,医院也将摘牌整改。为控制医药费用增长过快、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四川省卫生厅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并欢迎广大患者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监督,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举报。
不准私设分解收费项目
据介绍,造成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原因有多方面。除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药品使得医疗成本提高,药品价格虚高,政府财政投入不足,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等客观因素外,也与一些医疗机构片面追求利益,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价格规定有关。此外,一些医务人员为谋取私利而开大处方、滥检查、收受回扣、开单提成等,多种违规行为助“涨”了医药费。
四川省卫生厅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严禁在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七条警戒线缓解看病贵
针对各种违规行为,四川省卫生厅设置了七条警戒线:
一、取消内部科室与医务人员收入分配直接挂钩的经济承包办法,不准设立小金库;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同类药优先选择低价品种;三、医务人员使用治疗效果相当的药物时,优选优价品种,药品不得开单提成;四、医务人员应选能够明确诊断且费用较低的检查项目,不得盲目重复施检;五、医疗机构不准实行仪器检查、化验检查及其他医学检查等开单提成;六、医务人员不得私自外出会诊;七、会诊不得另行收取会诊、劳务费。
开单提成“头头”免职
据了解,四川省卫生厅已对违规行为提出具体处理办法:医疗机构当年度内发生一起违反规定的,将严肃处理当事人;情节较重的,取消当事人当年申报评审职称资格、解职待聘,直至解聘。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医护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直至吊销执业证书。医疗机构或科室设立开单提成的,主要负责人免职,给予行政处罚。医疗机构在申报等级评审时,资质审查按行风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医疗机构当年度内发生两起违反规定的,除按前述规定处理外,还将对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实施责任追究,并根据《医疗机构评审办法》取消该医院级别,摘牌整改,在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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