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设专项整治小组重点监管6种医药商业贿赂
北京晨报讯(记者赵阳)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等6种行为将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医药商业贿赂监管对象,并将由4月24日成立的北京市药监局治理商业贿赂小组进行专项整治。
据悉,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将对药品、医疗器械市场进行整治,并将建立起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六种严管药品商业贿赂行为
{1}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的行为;
{2}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3}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的行为;
{4}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的行为;
{5}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插手干预药品企业经营或投资入股药品研究、生产、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
{6}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在行使监管权力过程中,收受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及相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来源: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