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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两起精神科意外事件的分析,阐明严格遵循科学管理中的医德要求,在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中将有巨大的作用。
精神科的设立是医学技术发展及人类文明程度提高的结果,是以精神病患者为服务对象的。由于精神病是人体在各种致病因素影响下,大脑功能紊乱,导致感知、思维、情感和意志等精神活动异常的一类疾病,所以在过去,曾被认为是“邪魔”附体,而被人所憎恶与迫害;直到18世纪,法国的皮尼尔(Pinel)提出要以人道主义对待病人,才使这种状况得以改善;后来,在1977年《夏威夷宣言》中,人类第一次以法典的形式确立了正确对待精神病人的伦理原则。
然而,虽然精神病也属疾病的一种,但这类病人往往思维混乱、行为异常,意外事件的发生远远高于其它疾病,所以我们在医技素质提高,心理素质完善的同时,更严格的遵循科学管理中的医德要求。这在杜绝意外事件的发生中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精神科做为一个特殊科室,在医学道德中有其独特的要求。精神科管理中的伦理原则及道德要求:尊重原则
精神病同其它一切疾病一样,应得到恰当治疗;精神病人也是人,应享有人的尊严和权力。著名精神病学家栗宗华说过:“内外科病人的病史是笔墨写的,精神病病人的病史是血和泪写的。”
一切有良知的医务人员都应当以高度的同情心和人道主义精神,尊重、关爱病人,对病人失常行为忍让克制,用爱心、诚心、信心去支持病人尽快康复。谨慎原则
这要求在精神病诊断和护理中都要慎重。精神病诊断绝不允许误诊、漏诊,这两种后果都是十分可怕的——不要将正常人“逼”成精神病,也不要把真病人放任不管,保护病人的隐私权,严格采集病情资料,慎重开出诊疗方案,尽可能应用引导疗法。精神科医务人员更要以高尚的情操、和悦的言词、审慎的态度关心体贴病人,切不可粗枝大叶、信口开河,以避免引起病人的不良情绪。
(摘自《中国医学伦理学》 2002.08 N4 姚光茹 王愿 李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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