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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纸质资料时应注意的问题
投标企业在医商网投标过程中提交的纸质资料应分为两部分:
一、直接向采购中心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企业向采购中心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及时关注医商多或采购中心网站发布的的公告,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纸质资料交至采购中心。提醒广大投标人,尽可能早地提交纸质资料,为补充和更改资料预留出足够时间。
2、按照规定格式和顺序准备各类资料并装订成册。相关的纸质资料粘贴格式请见采购中心网站。投标人将标准格式下载后,以投标品种为单位,按顺序将资料装订成册,这样做一方面减少了资格审查的工作时,一方面不容易遗漏,提高了准确性。
注意:不要以资料类型为单位,如将所有品种的生产批文放在一起或将所有品种的说明书放在一起等等,这样将极大地增加资格审查的难度且容易疏漏。因为资格审查是以投标品种为单位进行的。
3、同时提交的软盘必须与纸质资料相符,且投标人录入时,要务必核对好规格、剂型(剂型尽量细化)、生产企业全称(外国生产企业请填写中文全称)等,避免出错。
4、纸质资料中企业名称不统一时,需提交企业名称变更说明(由当地工商部门或药监局出具)。
5、提交进口药品注册证时,请注意进口药品注册证必须与药检报告书上的注册证号一致。
6、具体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内容和要求详见采购中心网站。
警告:切不可弄虚作假,违者取消两年内北京市场投标资格。
二、需向各组提交的补充证明文件
各个组对补充证明文件的要求不完全一致。八城区组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需要提交的补充证明文件已有详细说明及格式,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补充资料交至医商网。
在八城区组提交补充证明文件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补充证明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便于审查,防止遗漏。对于投标品种较多的企业,最好在第一页附加目录或索引,以便查找。
2、生产企业授权书必须加盖生产企业红章及法人代表签字,并且授权品种与所投品种的规格、剂型等必须一致,不得涂改。
3、生产企业不直接授权,而是通过总经销企业授权投标人时,不仅需要总经销企业对投标人的授权书(此授权书必须加盖公章),还需要生产企业对总经销企业的总经销证明(此证明可为黑章)。外资企业驻京办事处盖章时,须附外资企业驻京登记证。
4、配送服务承诺书必须加盖配送企业红章及法人代表签字。若分品种配送,请写明品种并附相应的分配送证明(须红章)。对于分品咱配送较为复杂的企业,最好列明一张配送表,以便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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